【文字解读】关于《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项目(明水县境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要求,结合结合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明水县境内)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该方案共有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拟征收(使用)土地的目的,确定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明水县境内)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以及项目建设意义。
第二部分为拟征收(使用)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依据前期调查成果,确定项目最终用地范围及地类情况,。
第三部分为拟征收(使用)土地补偿标准,一是确定该项目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55万元/公顷至65万元/公顷。二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
第四部分安置意见,为妥善安置本次拟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及使用权利人,依据县政府与项目所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人充分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货币安置及调地安置两种安置方式。
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一是失地农民参保条件资格确认。二是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方式。三是参保人员的两种参保形式。
第六部分为补偿登记及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一是明确补偿登记程序及期限,二是确定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第七部分为实施步骤,明确该方案所涉及内容的时序性。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