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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关于对明水县国有资产出租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 明水县人民政府
  • 2023-03-09

【文字解读】关于对明水县国有资产出租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明水县国有资产出租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出台依据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号)。

4.《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厅字﹝2016﹞25号)。

三、主要内容

《国有资产出租暂行办法》共分为六章25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五条。明确了《国有资产出租暂行办法》建立的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共二条。明确了资产管理主体和资产租赁底价的确定方式。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各级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的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租赁底价。

第三章:出租程序,共二条。明确了资产出租审批程序和资产出租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国有资产出租应按照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并对申报审批材料进行了要求。

第四章:出租管理,共八条。明确了招租方式、合同文本、租赁期限和合同的生效方式。任何部门、单位、国有企业不得擅自出租国有资产,确需出租的国有资产,经审批同意后,原则上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由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委托公开媒介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招租。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统一使用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制定的租赁合同规范文本《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为1-3年,最多不得超过5年。出租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将相关资料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第五章:收入管理,共一条。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国有企业出租收入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收支管理模式。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共七条。明确了出租交易责任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确出租部门和个人在租赁过程中需承当的责任、出租全流程监督和检查要求、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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