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按照推荐评选程序要求,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明水县第七届劳动模范拟表彰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凡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者,请于4月17日17时前向明水县第七届劳动模范评审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对匿名电话、匿名信件不予受理。
电话:0455-6222336;地址:西厢房县总工会。
附件:2026年明水县第七届劳动模范拟表彰名单
明水县总工会
2026年4月13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