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今日明水>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拟奖励资金企业的公示
发布:2026年03月31日 来源:明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拟奖励资金企业的公示

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商联规〔2025〕2号)要求,对2024—2026年新入统的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且纳入统计部门限额以上统计库企业,兑现新增限上企业奖励政策资金,年度新增限上批发、零售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兑现,入统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上的,再分别奖励10万元。资金来源实行省县分担机制,省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的70%,县财政承担30%。按要求现将拟奖补企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李男

联系电话:6222588

附件1:关于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拟奖励资金企业名单

明水县商务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