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为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挤占、截留、虚报、挪用等现象发生,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对我县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度,我县完成玉米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还田处理面积7.92059万亩,计划使用资金79.2059万元。(附:明水县2023年度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还田处理申请补贴汇总公示表)
现对以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5-6222410联系人:程鹏霖
明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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