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水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党建责任区,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明水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5日
明水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和编制依据
为完善我县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能力,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的规定,参考上年度土地储备、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从实施城市空间布局战略调整的要求出发,围绕2026年明水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发挥土地收购储备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保障及调控作用,保障建设用地尤其是政策性住房等民生工程用地需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结合我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需要,以“十五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计划总体指标,指导具体项目确定。
(二)坚持规模适度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县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储备潜力,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合理确定年度新增规模和完成开发规模,保持年度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三)坚持优化空间结构、协调发展的原则。优化土地储备开发的空间布局,加快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优先储备开发城市周边和城区范围内土地,促进城区和农村协调发展。
(四)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加大对空闲、低效和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用地的挖潜,通过政策引导,释放收回用地潜力,提升土地综合利用价值;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使用国有收回建设用地,积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大政府主导土地收购储备的力度,提高以土地储备机构为主体实施的土地收购储备项目比例,加大政府在土地收购储备中的投融资规模。加快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开发力度。
四、计划指标
(一)储备土地总量。2026年度明水县储备土地总量控制在13.8公顷以内。
(二)储备土地的来源。2026年度明水县储备土地总量中,通过征收纳入储备的2.4公顷;收回纳入储备的11.40公顷。
(三)本年度储备土地的预期用途。上述储备土地中预计未来按商服供应的有0公顷,按住宅供应的有2.90公顷,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供应的有8.50公顷,按公用设施供应的有2.4公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县发改、规划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各乡镇人民政府、党建责任区要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土地储备开发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县财政部门应加快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确保政府土地储备资金的投入及时到位。县自然资源、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应加大对政府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建立健全年度计划的监督管理机制。借助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等多种手段,及时全面掌握计划执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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