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水县十四五期间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划
  • 2021-03-13
  • 明水县十四五期间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划为推进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规划。一、发展思路深入贯彻十九大和省市重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明水县十四五期间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划

明水县十四五期间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划

 

为推进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规划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十九大和省市重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三区”、“三园”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发展农业,促进农村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扩展和产业形态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为我县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2、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健全农户与市场经营主体间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获得合理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

3、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相结合,与新型城镇化需求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4、坚持因地因时制宜。立足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优势产业,紧盯市场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总结推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全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产业链条更加完整,产业功能更加完善,新型业态更加丰富,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递增10%;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45亿元,年均递增8%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40亿元,年均递增12%,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6000元,增长8.5%。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亿元,年均递增1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43,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产业更加稳固,商贸活县,工业立县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

(一)因地制宜,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要求,突出绿色化引领、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效益化提升,加快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强化农产品品质、品种、品牌建设,打造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地域特色鲜明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快“一县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大力发展鲜食玉米、红辣椒、马铃薯、草食畜牧、中药材种植等特色产业,引导有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培育,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培育壮大一批种养、加工、销售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推广“龙头+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加工+销售”等经营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信息化管理、品牌化运营、产业化发展。鼓励合作社、农业企业与文化创意、生物农药、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组团发展,积极打造自有优质品牌,拓展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以电子商务为主要手段的新型流通业态,积极引入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龙头企业,由“种的好”向“卖的好”转变。

3、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按照“农头食尾、粮头工尾”的要求,依托农产品和黑土地资源优势,联合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发挥大型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向优势产区集中。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鼓励引导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开设农超对接农产品销售试点专区,与农产品基地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合作供销机制,建立完善直采配送体系。组织学校、工厂食堂及餐饮企业等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多元化产销衔接关系,降低流通成本。

4、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信息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搭建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县内互联网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云商等电商平台协作,加快建设淘宝网“特色中国·明水馆”。加强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物联网技术服务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提高农业设施智能化水平。健全农业信息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采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改进农业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手段。

5、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围绕奶牛、肉牛、生猪、禽蛋、玉米、水稻、大豆、食用菌八大主导产业链,加强产业集中园区和区域性主导产业基地带建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强化产业基地建设的组织化程度,支持“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全县形成一批主导产业更加突出、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农村经济更具活力和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的特色村镇。依托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为返乡大学生、农民工和农民创业者提供科技服务平台。 

(二)培育提升,壮大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开展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等培训,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

2、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财政、金融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和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鼓励其完善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增强对农村产业融合的集成服务功能。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积极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和社会闲置资金开发农业项目,加快中小型龙头企业建设。

3、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积极引导国内外知名食品深加工企业到明水投资兴业,整合农业资源,带动农民增收,打造知名品牌。

4、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对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拓展都市现代农业实现形式、发展方式及运行模式,打造突出农业主题,体现农业生产、生态、休闲、教育、示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型现代农业项目,积极引导省内外有实力的投资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三)互利共赢,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1、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建立健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家庭农场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订单化生产。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试点工作。探索制定发布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依据。积极开展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多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建立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收益。

3、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规范租赁农地行为,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规模,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四)拓宽渠道,完善产业融合服务体系。

1、健全服务平台。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强化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12316服务与农技推广融合水平。重点加快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经营诚信档案、购销台账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销制度,实现农药兽药购、销、用流向可追溯。将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所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大宗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创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快水产品可追溯监管和渔药监管平台建设。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落实好定向降准、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放。积极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县级农业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行业性贷款担保基金、村级贷款担保基金发展,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落实好现代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和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引导各类贷款担保机构为农户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支持涉农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依法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科研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农业科研人员深入农业产业链各环节开展服务,持续开展科技下乡行动。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鼓励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乡村旅游创客行动。

4、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争取“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00万亩。组织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工程包,加快实施冷链物流、信息网络、乡镇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公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美丽乡村、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乡镇供水设施、蓄引调水、安全生态水系等项目建设,夯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础。

5、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实施产业精准扶贫行动计划,支持贫困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通过整合资源和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乡村休闲旅游特色村,加快贫困村群众脱贫。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努力改善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保障措施

1、要落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试点示范区域(村)及融合模式,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

2、要强化部门协作。要立足各自职能,结合实际,制定行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跟踪分析、评估论证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3、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全面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创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管理方式,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4、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产业融合模式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创新,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探索总结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全市农村产业融合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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