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明水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落实养殖者防疫主体责任,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与效果,根据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该方案共有八部分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完善免疫补助机制与保障措施,强化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全县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推行免疫管理信息化,实现强制免疫疫苗(以下简称“疫苗”)补助“自主申报、线上审核、直补到户”。
二、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财力保障,按照“统筹兼顾、包干使用、缺口自补”原则安排资金,在确保暂不符合“先打后补”条件养殖场户疫苗供应前提下,全面组织做好“先打后补”工作。
三、实施范围
原则上对养殖规模达到以下标准的养殖场户实施“先打后补”政策。生猪年出栏400头及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及以上;蛋禽年存栏8000只及以上;肉禽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羊年出栏300只及以上。
四、实施方式
一是疫苗经费由县级负责结算,二是疫苗采购落实到县级,三是疫苗“先打后补”组织实施在县。
五、补助内容
一是补助畜种,二是补助病种,三是补助标准,四是免疫计数。
六、补助时限
(一)补助起止时限
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实施免疫的畜禽给予疫苗补助。
(二)补助申请时限
养殖场户须在2024年11月5日前,通过“智慧龙牧”手机APP填报提交2024年度“先打后补”补助申请。
(三)补助发放时限
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七、补助流程
“先打后补”工作流程通过“智慧龙牧”信息化管理平台操作完成,实行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
八、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二是统筹资金使用,高效开展工作,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惩处机制,四是做好日常监管,畅通疫苗渠道,五是强化政策宣传,创新工作机制,六是强化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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