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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明水县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 明水县人民政府
  • 2020-08-31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明水县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问:谁能进行创业担保贷款?

答: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此外,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2.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3.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4.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5.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问: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利率以贷款合同签订日最近一个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利率上浮2.5个百分点计算。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LPR+250BP。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

问:担保方式是什么?

答: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可自主选择相关担保公司进行合作,2020年起执行担保费率不超过0.8%的优惠政策,担保费由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和县财政各承担50%。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也可与经办银行协商通过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自有产权房屋、土地经营权等方式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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