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明水县妇女发展规划配套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指导一个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自2011年起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确定五年为一个周期,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持同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明水县妇儿工委按照上级政府妇儿工委工作要求,按照每五年一个周期进行规划编制。明水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五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新规划制定的依据是完全遵循《绥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明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新规划制定的依据。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妇女发展仍有差距,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妇女民生保障力度仍有不足。妇女在就业、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保障仍面临现实困难,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与明水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要求和儿童及其家庭的新期盼仍有一定的距离。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实现城乡全体儿童的健康全面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实现明水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五年。在新的历史时期,妇女儿童发展既蕴含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新规划编制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妇女儿童发展各领域,具有较强指导性。
二、编制基本原则
新规划编制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贯穿始终,紧密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遵循省、市新规划兼顾我县县情、坚持全面发展兼顾特殊保护、突出政府主导兼顾社会参与、注重连续性兼顾时代性前瞻性。
三、编制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规划”设立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保护等8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53项主要目标,提出94项策略措施;“儿童规划”设立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45项主要目标,提出89项策略措施。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明确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相应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第四部分是监测评估。明确监测评估的组织机构、牵头部门和工作要求。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是在发展领域方面。与上轮两个规划相比,新规划新增3个发展领域。为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增设“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领域;针对意外伤害是造成儿童死亡第一位原因、儿童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增设“儿童与安全”领域。
二是在发展目标方面。新规划更加注重目标任务的可操作性,对主要目标及支持性目标均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实施路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新规划注重对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扬主人翁精神。新规划注重积极回应妇女儿童关切,新增妇女“两癌”筛查和防治、儿童分年龄段近视防控、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儿童友好环境、构建协同育人机制等目标,对当前妇女儿童关注的健康、教育、福利与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等重点问题以及“三孩”、“双减”等热点政策都提出了具体举措。
三是在指标标准设置方面。新规划具体量化指标设置以《绥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基础进行调整和补充,原则上不删减。策略措施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调整,既有可操作性又体现明水地方特色,兼顾明水发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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