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水县交警大队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 明水县人民政府
  • 2024-05-18

明水县交警大队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的通行秩序,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5月18日,县交警大队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持续提升非机动车驾驶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福湾壹号小区门前辅路,由南向北设立单行标志,需从哈黑路与公仆大街左转绕行,但记者发现,有一些非机动车驾驶员为了抄近道,选择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而涉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逆行的交通事故中,往往骑行者伤亡居多。

民警现场采取纠正+劝导+处罚的方式,依法对非机动车逆行、随意穿插掉头、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向群众讲解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陋习。

明水交警温馨提示:明水县福湾壹号小区门前辅路由南向北全程设为禁行路段,逆行一时的便捷却可能带给自己与他人永久的伤害,不要做马路上的“逆行者”,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明水县交通警察大队城镇中队长董浩然表示,为进一步巩固春雷行动交通秩序整治战果,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明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即日起,对福湾壹号小区门前单行辅路,实行严厉管控,加大巡查力度,持续开展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逆行、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坚持“逢违必究、逢违必查”的工作原则,常态化开展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工作中对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为全县人们出行创造一个平安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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