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第四季度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
  • 明水县人民政府
  • 2024-12-24

2024年第四季度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

依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的通知》(黑卫疾控函〔2019〕99号)文件要求,明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2日对城区饮用水进行了水质监测,共采集了城镇饮用水6份水样及乡镇饮用水23份水样,各项指标全部达到要求,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具体指标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

明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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