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今日明水>通知公告
2026年绩效评价公开公示
发布:2026年10月14日 来源:明水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增强预算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巩固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实现财政部门责任清单》(黑财监函[2025]6号)和《黑龙江省预算绩效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黑财监[2025]2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绩效评价年度为2025年度,并由各部门及单位组织实施,分为部门整体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省级专项支出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自评价、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价)和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各部门及单位均已完成本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特此公开。

部门项目(部门重点)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省级专项绩效自评

县本级项目绩效自评.part1

县本级项目绩效自评.part2

县本级项目绩效自评.part3

县本级项目绩效自评.part4

2026年10月14日

明水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