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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11吉黑高速公路明水至北安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2025年11月11日 来源:明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开展《G1211吉黑高速公路明水至北安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2boH7ITT8sW0fwNZODO-g

提取码:gtw4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调查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项目沿线居民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②周边现存主要环境问题;③工程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④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⑤其它要求和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可点击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联系人:李雷

联系方式:13904510771

环评单位:哈尔滨东隆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世欣

联系方式:1800463215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网络公开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