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工作组2024年10月21日,转办第八批次,来电举报材料1件,已办结1件,受理编号SHDH061号:明水县双兴镇双泉村邢家屯养殖户赵某福将200头牛移到大棚东侧的房子里饲养,依旧有空气污染。接到转办件后,明水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明水县农业农村局、绥化市明水生态环境局、明水县双兴镇政府组成专案组,于2024年10月22日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
经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明水县双兴镇双泉村邢家屯村民赵某(赵某福是赵某父亲,赵某是实际饲养人)将200头牛迁入新建大棚东侧房子里饲养不属实。此次反映的东侧房子内现有45头肉牛,是赵某扩大养殖规模之前养殖的,牛舍系多年前建设,并非第四批及第六批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在新建大棚内105头肉牛。对于现场是否存在空气污染的问题,双兴镇人民政府10月25日委托第三方于10月28日进行现场检测(第三方为哈尔滨新康环境污染检测有限公司,因近几天有检测工作,安排工作人员10月28日来双兴镇现场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一步调查处理。阶段性办结。
现对验收处理结果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
监督电话:04556222410
明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