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县上下牢牢把握“五个必须”重大原则,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优化“四个环境”的总体要求,聚焦县委“强化四业支撑、加快三城共建”目标定位,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以不甘人后、敢闯善为的信心和勇气,在解放思想中砥砺前行,在转变作风中攻坚克难,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初步测算,全县生产总值完成55840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以下简称同比)增长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5377万元,同比增长1.9%;第二产业增加值65464万元,同比增长13.2%;第三产业增加值217568万元,同比增长2.6%。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7252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市对县考核目标任务。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092500亩。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43227.8万元,同比增长2.1%,其中:农业产值295450万元,增长3.3%;林业产值3241.8万元,增长58.3%;牧业产值223171.4万元,增长2.5%;渔业产值13580.2万元,增长12.8%;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7784.4万元,增长14%。
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98.08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4800台,小型拖拉机4808台,播种机10000台,玉米收割机700台,大豆收割机320台,水稻收割机320台,机械耕耙面积190.5万亩;机械收获面积205.49万亩;机械脱粒粮食123万吨。农机化经营总收入1365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9500万元。
全县化肥施用量69318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201吨;其中:地膜使用量153吨,地膜覆膜面积3091公顷;农用柴油使用量11511吨。
全县农村用电量16982万千瓦小时,同比增长-9.7%。
三、工业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64467万元,同比增长8.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20户,完成总产值190759万元,同比增长9.3%。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98691万元,利润总额完成3904万元,税金总额完成4817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7041万元,同比增长31.4%。其中:产业项目投资40538万元,同比增幅151.9%,第一产业投资66501万元,同比增长139.3%。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86723万元,同比增长0.22%。按行业分,批发业销售额下降7.3%;零售业销售额增长0.36%;住宿业营业额增长0.27%;餐饮业营业额增长3.37%。物价总水平相对稳定。
六、财税、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52161万元,同比增长23.2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8830万元,同比增长20.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35万元,同比增长17.74%。地方财政支出403677万元,同比增长21.87%。全县国税、地税共实现各项税收收入9893万元,同比增长6.77%。
全县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012525万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957498万元,年末贷款余额367786万元。
八、教育、文化、卫生
全县拥有普通高中1所,初中11所,小学10所、幼儿园26所。全县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205人;初中在校学生6615人;小学在校学生5435人;在园幼儿1690人。高中、初中专任教师822人;小学专任教师665人。
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0个,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4家,个体诊所58家,卫生预防及保健机构2个。病床实有数1914张,执业医师599人,助理医师209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819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323669人,其中:男性167231人,女性156438人。全年出生人口1150人,出生率为3.55‰;死亡人口1152人,死亡率为3.56‰;自然减少人口41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0.0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86元,同比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33元,同比增长5.4%。
全县共有12671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4096人;城乡低保户17319户,25173人,全县支付城市最低生活救助资金2136.37万元;支付农村最低生活救助资金7367.81万元;全县有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3586名,全年发放高龄津贴457.12万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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