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明水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的公示
  • 2025-07-21

关于发放明水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4〕661号)、绥化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绥化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明水县决定对申请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合格的托管服务组织发放补贴资金。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明水县2024年发放补贴资金的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组织共25个。

1.明水县朝霞家庭农场,法人:王运财;

2.明水县昊然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董艳君;

3.明水县祥宏玉米专业合作社,法人:孟祥宏;

4.明水县求进家庭农场,法人:李守东;

5.明水县振兴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李昌志;

6.明水县国峰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曲国峰;

7.明水县秀平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李海滨;

8.明水县新辉家庭农场,法人:孙艳辉;

9.明水县志军家庭农场,法人:庞志军;

10.明水县华罡农业高产创新服务中心,法人:田铁成;

11.明水县天赠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李天赐;

12.明水县庆元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王峰;

13.明水县思江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董思江;

14.明水县福祥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崔福祥;

15.明水县汪江家庭农场,法人:汪江;

16.黑龙江省沐泽农牧服务有限公司,法人:王波;

17.明水县洪君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张洪君;

18.明水县淑杰家庭农场,法人:张淑杰;

19.明水县申荣家庭农场,法人:苗立国;

20.明水县金实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刘一兵;

21.明水县红伟家庭农场,法人:刘卫东;

22.明水县艾辉家庭农场,法人:艾辉;

23.明水县西碱沟家庭农场,法人:杨贤丽;

24.明水县谷海波家庭农场,法人:谷海波;

25.明水县兴仁镇石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刘春臣。

二、明水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补贴资金发放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4〕661号)文件规定,明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标准为50元/亩,补助直接托管小农户20元/亩。

三、明水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面积。

1.明水县朝霞家庭农场补贴面积6565.34亩;

2.明水县昊然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3737.16亩;

3.明水县祥宏玉米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4592.05亩;

4.明水县求进家庭农场补贴面积7433.28亩;

5.明水县振兴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2446.42亩;

6.明水县国峰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4781.18亩;

7.明水县秀平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3340.87亩;

8.明水县新辉家庭农场补贴面积2096.08亩;

9.明水县志军家庭农场补贴面积6978.10亩。

10.明水县华罡农业高产创新服务中心补贴面积3204.19亩;

11.明水县天赠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3068.05亩;

12.明水县庆元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2548.61亩;

13.明水县思江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6108.84亩;

14.明水县福祥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5924.41亩;

15.明水县汪江家庭农场补贴面积1405.86亩;

16.黑龙江省沐泽农牧服务有限公司补贴面积3490.75亩;

17.明水县洪君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5785.56亩;

18.明水县淑杰家庭农场补贴面积4609.19亩;

19.明水县申荣家庭农场补贴面积5015.74亩;

20.明水县金实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面积4503.16亩;

21.明水县红伟家庭农场补贴面积3017.37亩;

22.明水县艾辉家庭农场补贴面积3559.29亩;

23.明水县西碱沟家庭农场补贴面积3095.68亩;

24.明水县谷海波家庭农场补贴面积3130.60亩;

25.明水县兴仁镇石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补贴面积742.50亩。

四、公示时间

自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开始至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止,时限五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明水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个人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五、监督举报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455—6222410

2.当面反映地点:明水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办公室

明水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