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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水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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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政办发〔2023〕29号
  • 2023-11-08

明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水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明水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发〔2023〕29号

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明水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明水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加快改善我县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按照《绥化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绥化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职教中心下属职业技术高中学校1所,2023年春季学期在籍在校生591人,校园用地面积31321平方米(教学区16500平方米,生活区14821平方米),生均校园占地面积52.9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032平方米(教学区3980平方米,生活区3052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1.9平方米。现有教职工总数40人(含外聘教师10人),其中专任教师34人,师生比1:17,“双师型”教师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9%。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05万元,生均1777元,纸质图书7000册,生均11.84册。截至2023年春季学期,对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我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未达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县成立明水县职业教育联席会议。

组  长:单云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单国富 县职教中心主任

成  员:李朝春 县教育局副局长

        齐占宇 县发改局副局长

        马文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东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维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晓东 县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  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伟光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  鹏 县工信局三级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职教中心主任单国富同志兼任。县职教中心副主任牛长稷、县职业高中校长齐玲、县职业高中副校长宋辉娜、县职业高中副校长李志伟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制订我县职业学校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指导我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推动各部门出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编制等公共资源。

县职教中心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县人社、教育部门负责配合统筹做好职业学校资源优化工作,支持职业学校配齐专任教师;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加大对达标工程经费支持力度;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负责在职业学校建设规划和项目审批等方面优先支持职业教育。

四、工作安排

(一)达标学校和标准。

1.达标学校。

明水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2.达标标准。

按照边远脱贫地区中职学校完成达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1.改善校园校舍条件。对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标准和要求,现职业高级中学校址由原第四中学(生活区)和原第三小学(教学区)共同组成,校园占地总面积为31321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为7032平方米,计划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集教学生活和实训为一体的综合楼。扩建后校园面积达到45790平方米,校舍面积达到13276.13平方米,符合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标准和要求。

2.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全面落实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盘活编制资源,用好“编制周转池”“县管校聘”等改革政策,优先支持职业教育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在教师待遇、职称评聘、专业设置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允许学校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新招聘教师4人,调剂教师2人,专任教师人数达到40人,切实解决职业高中专任教师不足问题。

3.用好兼职教师政策。落实职业学校在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制度,通过“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校管校聘”等方式,拓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渠道。

4.完善教学设施配备。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加快建设专业教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场,配齐计算机、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在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专业教学条件。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现有仪器设备价值105万元、图书7000册。计划于2023年底前加大采购力度,拟定新增设施设备20万元、图书13000册,加强职业高中教室和实验(实训)室标准化建设,达到标准化办学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30日)。

在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明水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路径选择、落实举措、进度安排、支持政策等,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报市教育局。

2.组织实施(2023年10月—2023年11月)。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限安排,有序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所填数据作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依据。

3.验收复核(2023年11月一2023年12月)。

县职教中心适时组织自评,自评合格后由专班协调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请省教育厅进行复核。

五、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作用,将达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合力推进县职业高级中学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行重点工作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达标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二)强化政策保障。要利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地方教育费附加支持职业学校达标工作,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的基础上,把资金更多用于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三)确保平稳有序。要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工作中的风险研判,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和矛盾,确保资源不浪费、国有资产不流失、教育教学有保障。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学校大胆实践、积极探索。要加强宣传引导,为达标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附件:明水县职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安排

明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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