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明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首次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明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黑龙江明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
2、规划区域:总用地面积289.1308公顷
3、规划期限:规划年限为2025年-2035年。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1-2035年。本次评价为对黑龙江明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规划目标:以现有资源和产业为基础,以绿色生态为先导,以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为带动,打造生态型工业园区。积极发展燃气生产与供应、现代物流产业、AI制造产业等,形成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备,生态环境宜人的城市产业新区,构筑城市经济和空间的增长极。
二、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明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绥化市明水县党政办公中心
邮箱:msxkfq@163.com
联系人:刘泽奇
联系电话:(0455)6221077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盟科视界11栋2号商服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14664571
邮箱:36300706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后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予建设单位。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机关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明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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