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的公示(第五批)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县第五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办理及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案件基本信息
举报编号:D3HL202605120030(省内编号154)
举报问题:明水县双兴镇双胜村三队中间位置,有人将粪污倾倒至池塘内
收办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调查核实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双兴镇政府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于2026年5月14日赴现场核查。经现场勘查、入户走访、问询当事人及村干部,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1.池塘现场情况:涉事池塘位于双兴镇原双胜村三队(坐标:125.870567;47.067690),由村民魏显东承包(2015—2044年),面积3亩,用于养殖鲫鱼、鲤鱼、花鲢等。池塘周边无排污口、无粪污倾倒痕迹、无污水排放,水质干净、环境整洁。
2.周边养殖户核查:池塘东侧4户养猪户共养殖生猪74头,粪污均统一运至屯南300米村级“两防”粪污收集点规范存放,未向池塘倾倒粪污。
3.村屯监管情况:双胜村畜禽粪污实行“即产即清、集中收集”,由屯长董长胜负责日常监管,村“两委”及监管员均证实未发现向池塘倾倒粪污行为。
4.问题原因核实:池塘承包人魏显东因4月末池塘解冻后出现部分死鱼,主观怀疑系粪污污染所致,未亲眼看到倾倒行为,属于个人猜测。经核查,死鱼原因为池水较浅、缺氧导致,与畜禽粪污无关。
三、办理及整改情况
1.对举报事项全面核查,澄清事实,明确问题不属实。
2.以该案为契机,在双胜村开展畜禽粪污全域排查整治,健全日常监管,确保环境整洁。
3.该信访举报案件已按程序办结。
现对验收处理结果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日期:2025年5月18日-5月28日
监督电话:0455-6222410
明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