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灰渣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灰渣复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一次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灰渣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双兴镇东双村
建设内容:计划利用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灰渣实施采坑回填,回填结束后,按标准要求恢复为旱地。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格林工业园
联系人:谢吉章
联系电话:13069777016
电子邮箱:13069777016@163.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的名称:黑龙江省星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45091816
联系人:马工
电子信箱:540778057@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公众息见表,填写息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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