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 明水县人民政府
  • 2025-11-07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兰西县、青冈县、北林区、明水县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部门对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缺乏责任感、紧迫感,存在监管不严、执法不力等问题,生态破坏行为屡有发生。

二、整改目标:强化履职尽责和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效能。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履职尽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2.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属地监管“前哨”作用和部门执法“利剑”作用,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强大的环保合力,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3.结合各行业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法律法规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双推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灵活采取“第一议题”“专题辅导”“会前学法”等方式,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的业务指导,规范法律文书,累计指导乡镇、党建责任区执法干部及相关人员30余人次。

2.充分发挥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发《2025年黑土地保护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做好黑土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的通知》《2025年度田长制工作要点》《明水县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黑土耕地盗采泥炭黑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组织乡镇聚焦盗采泥炭黑土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步摸排其他破坏耕地行为,依法制止拆除违法占地行为10起,查处非法破坏林草资源案件3起,联合执法查处非法采砂、河道内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5起,切实凝聚起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3.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25黑土地保护周”等时间节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部门通过悬挂条幅、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村屯广播循环播放、设置现场咨询台等形式,集中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县群众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全面普及落实“田长制”等,累计悬挂条幅300余条,发放宣传单12000余份,进一步厚植黑土保护意识,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明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6213330

八、受理地址:明水县哈黑公路118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明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明水县委  明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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