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 明水县人民政府
  • 2025-06-26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安达市、肇东市、海伦市、北林区、兰西县、望奎县、庆安县和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市场管理等部门对部分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的韧劲,“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建立长效化工作措施和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会议、文件及中央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推动,真正从思想上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到位,自觉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

三、整改措施:

1.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2.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健全完善县级领导联系推动重点任务制度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月季年三时重点调度和机制运行、行动措施、时限要求、效能效果、投入保障五项报告的“三级三时五报告”制度,采取预警、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移送移交等硬措施强力推进,落实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思想认识提升。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以及宣讲活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更加深刻,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思想根源上重视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2.部门协作加强。各相关部门重新梳理并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整治效果显著。

3.制度执行有力。县级领导联系推动重点任务制度全面落实,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常态化运行。“三级三时五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通过预警、通报、约谈等硬措施,有效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明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6230022

八、受理地址:明水县哈黑公路118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明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明水县委  明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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