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直达资金公开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1、明确资金范围。直达资金包括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等带直达资金标识的资金。
2、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二是直达资金要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采取现金方式支付,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三是收到直达资金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的使用方向和项目分配安排支出,省财政厅文件未规定具体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六保”、“六稳”的支出方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援企稳岗等重点支出,上报政府常务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3、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一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县财政要加强对直达资金系统中下达的上级直达资金指标的监控,及时将指标分配到至相关相关单位。在直达资金使用后第一时间将使用情况录入监控系统。二是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4、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县财政要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直达资金绩效管理。用于抗疫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要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县财政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确保资金投向和使用符合政策规定。
二、我县直达资金收到指标、分配、使用情况
2020年,我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35986.52万元,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转移支付类型划分,其中:
1、正常转移转移支付6500.26万元,当年已全部分配下达安排支出,其中:(1)、省厅下达财力项目4152万元,全部用于保工资支出。(2)、带直达资金标识的省专项2348.26万元,全部用于省文件规定的基本民生支出。
2、抗疫特别国债10752万元,当年分配下达支出10026.3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725.66万元。当年支出10026.34万元,其中:(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000万元。(2)、重大疫情防控建设2000万元。(3)、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1500万元。(4)、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改造44万元。(5)、供热管网改造428万元。(6)、疫情防控支出5054.34万元。
3、特别转移支付18734.26万元,当年已全部分配下达安排支出,其中:(1)、省厅下达财力项目11459万元,其中:①用于保工资及补充机关事业退休养老金支出11122.99万元。②援企稳岗支出76.5万元。③疫情防控支出259.51万元(2)、带直达资金标识的省专项7275.26万元,全部用于省文件规定的基本民生支出。